为了加强高性能计算中心机房的管理,保障机房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1. 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机房内的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2. 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保证机房内的清洁、卫生,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做好故障登记记录,并积极排除设备故障。
  3. 不得使用任何手段窃听或盗取网络上数据、数据流等电子信息。
  4. 放入机房的计算机需符合机房供电、散热、风道等要求。
  5. 计算机进入机房,需由PI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经机房管理小组批准后,按照分配的位置安装摆放计算机接插线缆。
  6. PI可指定专人为设备负责人,机房管理小组关于该PI设备的事宜将与设备负责人联系确认。
  7. 计算机等设备机架位置、电源位置、网络等线缆位置、接口位置、IP地址等配置由机房管理小组统一分配,不得擅自更改。
  8. 未经许可不得改动机房内设备的位置(包括电源、线缆和接口等)和设置;不得以任何形式中止和干扰机房的正常运行(如切断电源供应、阻断线缆等行为)。
  9.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机房设备,对机房内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不得破坏、变造或移动设备上的标签。
  10. 机房内的计算机均需由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将在尽量保证PI组使用的情况下,空闲资源对中心开放共享。
  11. 本中心无法确保数据安全,用户需自行备份数据,保证数据安全。
  12. 计算机设备更新换代迅速,机房内空间、供电和散热能力已趋于饱和,中心将定期对老旧设备进行清理,以便部署最新的计算设备。
  13. 出入机房实行登记制度,需在登记表上如实进行登记,保证机房内清洁卫生,离开机房时请关闭灯和门。
  14. 进入机房进行维护,需注意个人安全,防止触电、听力损伤等,只可对本PI组计算机进行操作,不得触动其他计算机和公用设备。
  15. 由设备负责人对本PI组计算机访问INTERNET负责。
  16. 任何机房内计算机如影响机房的正常运行(如病毒影响网络运行,电源故障影响配电系统等),机房管理小组均有权先行中断网络或电力连接再通知相关负责人处理。
  17. 未尽事宜由机房管理小组负责解释。